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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邻水县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 09- 15 19: 53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填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等相关信息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信息(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经办机构目录、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文件目录表)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报名、申报、培训、领取补贴操作流程等信息向社会公布。

附件:1.邻水县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信息(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经办机构目录、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文件目录表)

2.邻水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报名、申报、培训、领取补贴操作流程


附件2

邻水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报名、申报、培训、领取补贴操作流程


为方便群众、企业、培训机构办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关培训报名、组织培训、申领培训补贴等,特制定《邻水县企业培训操作流程》《邻水县培训机构项目制培训(免费培训项目)培训操作流程》《邻水县个人直补培训操作流程》等3个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一、邻水县企业培训(含新型学徒制)操作流程

(一)适用范围:辖区内各类企业的培训中心等内设培训机构单独或联合培训机构(新型学徒制必须联合培训机构办学)对本企业职工开展的技能培训,培训对象为企业在职职工,补贴对象为企业。

(二)文件依据:《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16号);《广安市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办法》(广安人社发〔2018〕93号)。

(三)流程:企业项目申报→项目审批→开班申请→开班审批→培训监管→结业考核→补贴申请→补贴审批、公示、拨付。

1.申报培训项目

1)申报流程:辖区内各类企业向县就业局提交培训申请材料。县就业局对照相关条件和要求对企业申报表进行审核,择优遴选目标明确、方案完善的申报单位,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确定培训企业及培训项目。

2)申报资料:技能提升培训提交《广安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申请表》、培训方案及资质材料。新型学徒制培训提交《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申报表》(纸质件一式3份)。

2.开班申请:确定开展培训企业提前5个工作日向县就业局报备培训开班资料,报备资料包括:培训计划、学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等凭证材料(学徒制培训还需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经县就业局审核后,报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开班培训。

3.补贴申报:培训考核结束后,企业向县就业局提交培训补贴申请资料。资料包括:补贴申请审批表、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培训过程图文(视频)资料、培训取得证书编号或复印件等以及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学徒制培训还需提供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

4.审批发放:县就业局对企业补贴申请初审后,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通过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批后,将补贴资金拨付企业账户。

二、邻水县培训机构项目制培训(免费培训项目)培训操作流程

(一)适用范围:由政府发布培训项目,通过招标、评审、遴选等方式确定培训机构,培训对象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和退役军人、有一定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轻度肢体残疾人及省市其他文件规定的人员,补贴对象为培训机构。

(二)文件依据:《广安市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办法》(广安人社发〔2018〕93号)。

(三)流程: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发布培训项目招投标、遴选公告→确定培训机构及培训项目并对外公布→开班申请→开班审批→培训监管→结业考核→补贴申请→补贴审批、公示、拨付。

1.确定培训机构及培训项目

1)申报流程。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根据上级下达培训任务数、产业发展和劳动者就业技能等方面培训需求,制定培训方案,通过招标、评审、遴选等方式确定承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并抄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2)申报资料: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提交《广安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申请表》、培训方案及资质材料等。

2.开班申请:培训机构在招生后提前5个工作日向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提交培训开班资料,资料包括:培训计划、学员花名册、学员登记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员身份类别证明等材料。经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开班培训。

3.补贴申报:培训考核结束后,培训机构向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提交培训补贴申请资料,资料包括:补贴申请审批表、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培训过程图文(视频)资料、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培训取得证书编号或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以及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审批发放: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对培训机构补贴申请初审后,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通过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培训机构账户。

三、邻水县个人直补培训操作流程

(一)适用范围:经认定的培训机构每年提出申请,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培训机构按批准内容招收学员开展培训,按规定收取学员学费,培训对象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符合条件的省市其他文件规定的人员,补贴对象为学员。

(二)文件依据:《广安市就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办法》(广安人社发〔2018〕94号)。

(三)流程:确定定点机构认定→公布培训机构及培训项目→开班备案申请→开班审批→培训监管→考核→补贴申请→补贴审批、公示、拨付。

1.确定定点培训机构

1)申报流程:具备培训资质的技工院校、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等培训机构每年底向县就业局申报个人直补培训定点机构,县就业局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择优认定,并对社会公布。

2)申报资料:提交《广安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申请表》、培训方案及资质材料等。

2.开班备案:培训机构在招生后提前5个工作日向县就业局提交培训开班资料,资料包括:培训计划、学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员身份类别证明等材料。县就业局审批同意后实施培训。

3.补贴申报:培训考核结束后,培训个人向县就业局提交培训补贴申请资料。资料包括:补贴申请审批表、培训过程图文(视频)资料、培训取得证书编号或复印件、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以及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信息。

4.审批发放:县就业局对个人培训补贴申请初审后,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通过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培训个人。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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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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