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总河长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级河湖长、县级河湖警长、县级河湖检察长、县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县河长制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广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决策部署,经县总河长同意,对部分工作变动的县级河湖长、县级河湖警长、县级河湖检察长及县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县河长制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总警长
总河长:黄永鸿 县委书记
石国平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河长:易林 县委副书记
总警长:杨军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二、主要河流县级河长
(一)御临河邻水段
县级河长:黄永鸿 县委书记
胡斌韬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县级河湖警长:杨军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县级河湖检察长:姚学文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联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联络员:王云仙13048330268
(二)大洪河邻水段
县级河长:石国平 县委副书记、县长
张春燕 县政府副县长
县级河湖警长:蔡仲彬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县级河湖检察长:周磊 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联系单位:县水务局
联络员:刘炜15928260520
(三)白水河
县级河长:贺永斌 县政府副县长
县级河湖警长:游博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县级河湖检察长:聂兴强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联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联络员:易小刚15983462460
(四)观音河
县级河长:彭云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县级河湖警长:王金辉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县级河湖检察长:熊前英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联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联络员:黄杰15228512999
(五)九龙河
县级河长:谢建平 县委常委、副县长
县级河湖警长:游博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县级河湖检察长:周磊 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联系单位:县教科体局
联络员:甘洪宇15882552565
(六)大石河
县级河长:蒋凌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县级河湖警长:游博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县级河湖检察长:周磊 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联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联络员:李强15182685595
(七)小西河
县级河长:汪洋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县级河湖警长:吴雪锋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县级河湖检察长:聂兴强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联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联络员:陈豪18980330100
(八)甘坝河
县级河长:蒋仁林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县级河湖警长:王金辉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县级河湖检察长:聂兴强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联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络员:郑琳13699640460
(九)桥坝河
县级河长:周胜川 县政府副县长
县级河湖警长:王金辉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县级河湖检察长:聂兴强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联系单位:县经济信息化局
联络员:昌振亚18180268141
(十)大湾河
县级河长:熊纬 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
县级河湖警长:王金辉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县级河湖检察长:熊前英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联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联络员:周世文13619073446
(十一)柑子铺河
县级河长:刘强 县政府副县长
县级河湖警长:王金辉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县级河湖检察长:熊前英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联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联络员:蒋蔚18224371107
三、县总河长办公室
主任:张春燕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温宏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唐世锋 县水务局局长
王树成 县财政局局长
赵宏剑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范建川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谢孔志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教科体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山水林田湖资源保护中心主要负责人。
四、县河长制办公室
主任:唐世锋 县水务局局长
副主任:刘炜 县水务局副局长
王云仙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豪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易小刚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员:县水务局河湖保护中心工作人员
上述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接任工作的人员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邻水县总河长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