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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惠民帮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 2023- 03- 30 20: 04浏览次数:

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邻水县惠民帮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邻府办发〔20232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2014424原县惠民办根据原市惠民办下发《关于加强惠民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广惠中心〔20141号)文件,制定出台了《邻水县惠民帮扶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邻委办发201436以下简称“原《试行办法》”对帮扶的原则、范围、标准、程序等作了明确。

机构改革后,县惠民办职能职责已合并到县委目标绩效办,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和原《试行办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原《试行办法》已不符合当前工作要求。县委目标绩效办在参考《关于加强惠民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广惠中心〔20141号)文件及其它县(市、区)具体做法基础上,重新制定了《办法》

二、主要框架及完善内容

本次制定《办法》沿用原《试行办法》主体框架,共七章十三条。内容相较原《试行办法》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章第一条按照市上任务文件要求,资金名称由原“惠民帮扶基金”更名为“惠民帮扶专项资金”

第一章第二条帮扶对象为邻水县户籍或县域辖区内工作困难群众调整为“困难人员”

第二章第四条对资金来源、金额作了更加准确的描述;

第三章第六条:结合近年来实际帮扶情况及市上惠民帮扶任务文件,将帮扶范围从应急帮扶、济困帮扶、惠民医疗、生产救助、智力帮扶、助力解难、安居解困、法律维权八个方面调整为重大疾病、重大意外灾害、意外事故劳动力缺失、教育支出超出负担能力、长期慢性病等几个方面

第四章第七条各类帮扶标准根据近年来实际帮扶情况作了相应调整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将单次救助最高1万元上限调整至最高2万元

第五章第八条进一步阐明了各单位职责,适当简化了申请、证明、公示无异议说明等材料,合并至新增的《邻水县惠民帮扶专项资金申请表》内规范填写

附件新增了《邻水县惠民帮扶专项资金申请表》,将《邻水县惠民帮扶专项资金审批表》“人员类别”调整为“帮扶类别”

、其它需要说明情况

为便于工作开展、提升帮扶效率,在惠民帮扶申请时间上作了规范,明确在随交随办原则上,各镇至少应在每年4月、7月、10月各集中报送一次。


原文件链接: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邻水县惠民帮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 邻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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