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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解读

发布时间: 2023- 05- 29 21: 12浏览次数:

一、修订背景、依据

(一)修订背景

按照县政府领导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县森防指针对性地在指导思想、编制依据、分级响应等方面对《邻水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进行补充、修订,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形成了《邻水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二)修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森林防火条例》

3.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

4.《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

5.《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6.《广安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7.《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四川省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8.《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森林防灭火体制机制的通知》

二、修订内容

《邻水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共九章。

(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部分

见第9页,第一段。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将“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做好应对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修改为“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全面推进防灭火一体化,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基础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提升队伍能力,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

(二)第一章总则第二条编制依据部分

见第9页,第二段。在《森林防火条例》后面增加“《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

(三)第六章应急响应第二十二条分级响应(二)Ⅲ级响应部分

见第25页,响应措施部分。根据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指挥机制》的通知(国森防发20211号)和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森林草原灭火组织指挥工作规范》的通知(川森防指202023号)要求的属地指挥原则,将“1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下”修改为“(1)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下”。

(四)第六章应急响应第二十二条分级响应(三)Ⅱ级响应部分

见第26页。根据逐级上报原则,将启动条件中的“并报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修改为“并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属地指挥原则,将响应措施中的“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下”修改为“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指导下”。将响应措施中的“根据需要,协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扑救,必要时请求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进行支援”修改为根据需要,请求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扑救”


文件链接: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邻水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信息来源: 邻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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