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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 08- 11 09: 49浏览次数: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179月,县政府出台了《邻水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有效期为5年,目前该评奖办法已无法满足邻水县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激励全县广大社科工作者的研究热情,鼓励研究更多优秀社科成果,提高“邻水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科学性、权威性、可操作性,县委宣传部、县社科联牵头开展了邻水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修订工作。

县委宣传部、县社科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178、《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38)、《中共广安市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广委发﹝20192)等文件精神,参照《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和《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广安府规〔2022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邻水实际,草拟了《邻水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初稿。在前期大量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广大社科工作者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多次修改,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邻水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审议稿)》(以下简称《评奖办法》)。

二、主要内容

评奖办法》分为6个章节,共30条。第一章是总则。主要包括背景、目的、指导思想、评奖周期、评奖学科范围、组织机构和经费来源等。第二是奖项设置及评奖范围。主要包括奖项设置、奖励标准、申报条件、参评范围等。第三是评奖标准。主要包括特别奖和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科普读物、工具书、译著、古籍6个类别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评奖标准等。第四是成果申报、评奖及奖励。主要包括申报方式、评奖流程和获奖成果的奖励等。第五是组织纪律。主要包括对有问题的获奖成果的处理方式、参与评奖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等。第六是附则。主要包括评奖办法实施时间和有效期。

重点修订的内容有:一是优化了《评奖办法》的结构。30条内容分为了6个章节,整个文稿层次更分明,逻辑更清晰。二是修改了评奖依据。修改为《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178号)、《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38)、《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省政府令第142号)和《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广安府规〔20221号)”的评奖依据。三是增加了指导思想。增加了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四是扩大了评奖学科范围。新增了“马列·科社、历史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人口学、宗教学、统计学、体育学、艺术学、考古学、语言文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国际问题研究、民族问题研究、宣传文化类、志书类以及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综合类等社会科学大类”。五是调整了奖项设置。取消了优秀奖,将优秀奖的名额调整至三等奖。调整后的奖项设置为:特别奖若干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20项以内。将原有的优秀奖奖金纳入了三等奖,奖金总额未突破原来的总额,为138000元(不含特别奖)。六是完善了评奖标准。明确了特别奖的评奖标准;完善了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科普读物、工具书(含资料书)、译著(含少数民族文字翻译)、古籍整理等6类成果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评奖标准,减少了评委自由裁决权,进一步提高评奖工作的公信力。

三、征求意见情况

为提高评奖办法的科学性,县委宣传部、县社科联多次征求各镇各部门、县级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县内资深社科专家、学者、行业代表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3条,采纳32023414日至515日,通过邻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意见和建议,未收到意见和建议。2023712日,收到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3条,采纳3条。


信息来源: 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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